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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書館使用條例

  1. 目的

本條例規定用戶在圖書館內合乎規定的行爲規範,以保證圖書館能有效地爲全社區利益服務。

  1. 適用範圍

本條例適用于所有墨爾本市圖書館服務點。 

  1. 定義

      1. 市政府指墨爾本市政府

      2. 圖書館指由市政府所屬、控制或管理的一個圖書館,包括圖書館的建築物、房間、辦公室、走道、樓梯、前廳、會議室、毗連的入口以及衛生設施,幷包括墨爾本市區,東墨爾本區的和北墨爾本區的圖書館及港口區中心(Dockland Hub)圖書館的設施。

      3. 用戶指來圖書館使用任何圖書館資源和/或設施的個人,無論是否圖書館會員

      4. 會員指滿足圖書館會員要求的並持有當前會員卡的用戶

      5. 授權員工會員指任何正式受雇于市政府在圖書館工作的人員

  1. 適用

本條例適用于所有想成爲圖書館服務會員的個人或團體。關于會員的詳細條件在《會員條例》中作了規定。有關借閱資料的細則在《借閱條例》中作了規定。《互聯網/電郵條例》中對使用互聯網和電郵的公共設施作了規定,同時,對無能力來圖書館的殘障人士,在《上門圖書館服務條例及準則》有對他們提供服務的細則。《告示板及顯示設施條例》以及《場地租借條例》上對那些設施的使用作了詳細規定。

  1. 條例

本圖書館服務支持附件中的《澳大利亞圖書館及資訊聯合組織(ALIA) 公共圖書館服務宣言》。

    1. 本圖書館在符合以下條件的情况下,向所有公民開放。如果有人的行爲對員工或其他用戶的安全與舒適構成威脅,則經授權的員工有權請該人離開。除非得到授權員工的准許,圖書館用戶只能在市政府規定的開館時間內進入圖書館。

    1. 除閱讀、參考或借閱圖書,或使用其它圖書館服務或資訊服務之外,沒有市政府和圖書館管理部門的同意,任何人不得將圖書館用于任何其它目的。

    1. 入館條件

醉酒者或使用違禁藥物者不得進入圖書館。不得帶入動物、鳥類、爬行類,導盲犬與助聽犬除外。無授權員工許可,不得進入圖書館內受限制區域。

    1. 圖書館提供一系列滿足年輕人對資訊、讀寫、教育和娛樂需求的服務。圖書館不提供托兒服務。圖書館不能取代托兒機構。任何把圖書館作爲托兒所的家長/照看者可能使其孩子處于危險中。本圖書館沒有照顧生病、受傷或饑餓兒童的設施和合適的許可證。

八歲以下的兒童必須有負責成人陪同監督。八至十二歲的兒童不可無人陪同在圖書館逗留30分鐘以上,如果在閉館時發現無人陪同的兒童,本館將通知警方。

  1. 圖書館內行爲規範

    1. 圖書館用戶必須:

在館內始終以負責任、合理的方式行事;

應授權員工的要求出示有效證件,如有效圖書館會員卡
支付《借閱條例》中規定的使用設備或服務的費用

    1. 用戶不得:

故意破壞或偷竊任何圖書館資料、傢具、器材或設施;
發出任何不必要的響聲,或發出任何聲響干擾其它用戶使用圖書館。
在圖書館內奔跑或扔物品,或以任何方式使其他用戶或工作人員處于危險;
在圖書館內吸烟、吃熱食或喝酒;
在圖書館內推銷任何東西或募款;
在圖書館穿旱冰鞋或帶入滑板或其他車輛,除嬰兒車或輪椅以外;
携帶任何可能對圖書館資料造成損害的物品;
在圖書館派發任何傳單 、廣告、請願書或其他通知單;
爲各種目的游說;
在圖書館內賭錢; 或
在授權員工合法告知須離開後,仍滯留在圖書館內。

  1. 圖書館會員

用戶必須是現墨爾本圖書館服務會員才能借閱 。所有維多利亞州居民都有資格成爲會 員,外州訪客和海外游客可以申請成爲短期會員。

所有申請人必須同意遵守圖書館條例。 違反者可能導致中止會員資格,某些情况下可能被取消會員權利和特權。

會員卡不得轉讓,持卡人對卡上所有借取的物件負責。如發生會員卡遺失或被盜,必須在48小時內通知圖書館,如果地址更變,必須在七日內通知圖書館。

更多細則,請參閱《會員條例》。

  1. 責任

任何用戶必須立即停止不當行爲,若授權員工要求你離開時,必須立即離開圖書館。 不遵守《圖書館使用條例》之規定條件者可能會被中止使用圖書館的權利,如有必要,將通知警方采取進一步行動。

 

附件1 

公共圖書館服務宣言 

澳大利亞圖書館與資訊協會(ALIA) 的目標 

爲全澳大利亞人的利益以及繁榮文化與民主而促進資訊和思想的自由流通。

推廣和提高各類圖書館和資訊機構提供的服務。 

原則 

人人應該享有使用公共圖書館和資訊服務的自由,這對民主程序和澳大利亞人民的健康幸福是至關重要的。 

宣言 

澳大利亞社區的每個成員,不論年齡、種族、性別、宗教、國籍、語言、殘障、地域、社會地位、經濟地位和學歷,都有平等使用公共圖書館和資訊服務的權利。 

公共圖書館提供獲取知識、資訊及富有想像力作品的途徑, 爲它所在的社區服務。圖書館提供任何形式的資料以滿足個人與團體在教育、資訊和包括娛樂休閑在內的個人發展的需要。 

通過使人人能獲取各種資訊、思想和見解,公共圖書館在發展和維護民主社會方面起著重要作用。

公共圖書館是公衆獲取資訊和使用全國圖書館和資訊服務系統的首選途徑。

滿足個人對資訊的需求與其經濟能力無關。

地方、州/領地和聯邦政府有義務爲所有圖書館使用者提供公共圖書館服務,而不直接收取費用。

居住在澳大利亞鄉村、地方和和邊遠地區的居民應能享受他們所需的,和大城市居民水平相當的圖書館服務。

澳大利亞圖書館與資訊協會認爲公共圖書館服務有責任密切關注和應對其所服務社區人口特徵和趨勢的變化,與其社區進行交流咨詢,以滿足越來越多樣化的社區在資訊、學習和娛樂方面的需要。公共圖書館服務應確保制定完備的方針政策,以應對相關的法律要求。

相關文件

ALIA 自由使用資訊宣言(ALIA statement on free access to information

ALIA核心價值宣言 (ALIA core values statement

ALIA全澳大利亞資訊素養宣言( ALIA statement on information literacy for all Australians

ALIA網絡內容法規宣言, 2004年通過 (ALIA statement on online content regulation Adopted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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